


财税法规
加强“营改增”后地方税收征管
“营改增”的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而对地税部门而言,改革不仅带来地税收入的锐减,而且给“营改增”行业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管带来不小的影响,需要地税部门采取措施积极面对“营改增”给地税工作带来的影响。
一是对国税“营改增”提供优化支持。应深刻认识到“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种转换,而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必须在政府主导下,切实加强国税、地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与协调配合。以交通运输业为例,交通运输业税收由地税部门征管长达近20年,地税部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为实用有效的征管制度和办法,地税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供给国税部门,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是要加强“营改增”行业地方税种的管理,切实防止“营改增”行业营业税以外的其他地方税收流失,还要加强税源培植,优化税源结构。及时转移工作重点,将工作重点逐步转到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税种上来。
三是尽快同国税部门建立代征协议,建议在国税办税服务厅安装地税开票模块。建议股权转让涉及的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由工商部门代征,建议在工商局服务大厅安装地税开票模块。 (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