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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收负担拉经济增长 宁夏营改增减税7亿

 

“我们企业被列为‘营改增’纳税人后,去年少缴税款9.6万元。这些钱对一个小微企业来说,能办许多事,原来一些不敢实施的发展计划也提上日程了。”日前,宁夏吴忠市建筑勘测设计院会计丁海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宁夏国税局副局长马名骐介绍,截至2015年2月底,宁夏共有15434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占宁夏增值税纳税人户数总量的7.05%,实现“营改增”收入8.86亿元,占宁夏增值税收入的6.7%,对增值税收入增长贡献率为95.2%。新增试点纳税人11474户,增长2.9倍。累计促进3万余人就业,为纳税人办理各类减免税7.09亿元。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3年8月1日,宁夏“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2013年9月1日,随着宁夏中卫市一家物流公司在沙坡头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对交通运输劳务所得提交“营改增”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宁夏“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月1日,继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实行“营改增”试点,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也开始“营改增”试点,宁夏有64户企业划入试点,至此,宁夏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电信业顺利纳入“营改増”试点范围。
  
  一年多来,“营改增”减轻了纳税人整体税收负担,并在促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拉动宁夏经济增长方面产生积极效应。“‘营改增’还使我们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受益。”宁夏富岳工贸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尹雪蓉对记者说:“以前客户要增值税发票,我们提供不上,送上门的生意做不成。‘营改增’后,客户增多了,不但减少了公司运营成本,而且很得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今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宁夏国税局将全面铺开“营改增”试点。马名骐表示,“我们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把国家的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力争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创新、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