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浙沪甬四地联动强化税收征管 交换涉税信息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来了一位名叫范友琪的纳税人。他特意从上海市松江区赶来,办理几年前他在如皋市雪岸镇开办的一家禽业公司的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他说:“几年前未及时办理的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今天终于办完了,我可以安心在上海开公司搞经营了。”
作为一名福建人,范友琪之所以急匆匆赶回江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是因为江苏、浙江、上海、宁波四地国地税部门已建立起非正常户信息交换联动机制。通过该机制,范友琪在江苏经营时因未及时申报纳税而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信息,被传到上海税务部门。10天前,刚到上海市开公司的范友琪接到松江区税务部门税务人员送来的通知书,敦促他尽快返回江苏办理相关税务手续,并告知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对他在上海开办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造成一定影响。
记者了解到,像范友琪这样有异地经营行为的纳税人越来越多。针对异地经营企业,如何规范税收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是税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江浙沪甬四地税务部门按照信息管税的思路,初步建立起跨区域国地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开展征管协作。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尽可能地降低纳税人的涉税风险,而且有助于防范一些纳税人通过失踪、走逃而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据悉,2009年12月,江浙沪三省市国税部门就建立非正常户信息交换机制达成共识。此后,纳入信息交换机制的范围由三省市国税部门扩展到江浙沪甬四地国地税部门。信息交换内容主要包括非正常户基本信息、欠缴税款信息、流失发票信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汽车4S店和生产厂家信息等。同时,对信息保密、信息反馈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截至2014年12月,江浙沪甬四地国地税部门交换非正常户信息213万条,非正常户流失发票信息3460万条,非正常户投资人信息291万条,四省市非常规涉税信息交换步入快车道。
江浙沪甬税务信息交换联动机制第六次工作会议于2013年2月在江苏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以及江苏、浙江、上海、宁波税务部门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会上,与会各单位交流了联动机制运行以来的税务信息交换工作,现场交换了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的比对结果和认定及解除的变量信息,研讨确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交换的工作方案和跨省《企业集团信息交换》的原则、范围以及反馈机制,使江浙沪甬的信息交换向纵深发展。会议一致认为,搭建统一的江浙沪甬税务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是拓展税务信息交换工作深度和广度的基础。会议确定委托上海市税务部门牵头统一数据交换格式和搭建数据实时交换平台,以便更好地利用税务系统内部的涉税信息,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质效。
以江苏省如皋市国税局2014年第四季度的交换信息为例,该市涉及异地经营税收管理异常情况的企业和个体户共有31户,其中3户在当地欠税未缴,6户在当地领购发票未缴销,22户停业或倒闭但在当地税务机关未办理注销。该局已敦促这31户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回原经营地税务部门缴清欠税、缴销发票、办理注销等事项。否则,该局将对其在本地经营户采取限量供应发票、降低纳税信用等级、开展纳税评估和重点稽查等管理措施。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29户企业和个体户按要求及时办结了相关涉税事项,结案率达93.55%。
“纳税人无论何时何地搞经营、办企业都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办结相关手续,千万不能因一走了之而留下涉税风险。”如皋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建议,今后应继续拓展信息交换范围,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提供案源。在国地税跨区域协作的基础上,还应加强与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全面掌握异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资金与货物流转、利润分配等情况,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探索建立非正常户后续管理新措施。同时,四省市国地税部门还应加强纳税服务协作,为异地经营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便利。
(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