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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区比赛获奖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问:李先生参加了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羽毛球比赛,在比赛中获得了第三名,获得主办方社区居委会颁发的800元奖金。李先生获得的该项奖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参加社会上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得的奖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项目,而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偶然所得,应按“偶然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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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李先生参加了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羽毛球比赛,在比赛中获得了第三名,获得主办方社区居委会颁发的800元奖金。李先生获得的该项奖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参加社会上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得的奖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项目,而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偶然所得,应按“偶然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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