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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现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附件2《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名称变更为《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删除表中“酒精”相关栏次和内容,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

  二、《》()附件5《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中“摩托车”和“汽车轮胎”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26日

(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