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咨询

补缴以前年度年金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问:2014年初,肖女士所在的企业为员工补缴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企业年金。由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对企业年金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与《》()和《》()的规定有较大改变。企业补缴2014年以前年度的年金能否按照文件的规定执行?

  答: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可按《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中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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