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税新闻
财税法规
培训信息
财税咨询
税收筹划
兰溪财税
涉税代理
业务操作
招聘信息
业务指导
财税动态
专题新闻
财税信息
财税新闻
最新法规
中央法规
地方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培训
会计实务培训
会计电算化培训
培训动态
税务咨询
会计咨询
财务咨询
企业税收筹划
分税种税收筹划
筹划分类
筹划培训
兰溪国税
兰溪地税
代理申报/开票
代理网上认证
代办出口退税
代理建账
其他代理
涉税鉴证业务
出口退税鉴证
其他鉴证业务
会计人才信息
企业需求信息
涉税业务指导
会计实务指导
财税咨询
销售冬虫夏草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37号)第一条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
蔬菜主要品种目录
》(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北
冬虫夏草
属于《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规定的蔬菜范围。
因此,销售北冬虫夏草免征增值税。
(中华会计网)
共有0条
1/0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标题:
姓名:
公司:
Email:
Web: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