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增值税税率层次仍然偏多

 本报6月22日讯(记者 韩霄鹏)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财政部、国税总局昨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业内专家表示,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高达7档,简化合并增值税征税率,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负、简化税制,减少因税率档位过多而产生的寻租空间。调整后仍有7档,未来营改增完成后,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有可能简化到3-4个档位。
  目前,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主要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税率分为17%、13%、11%、6%四档,但对一些特定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的征收率。目前我国增值税按6%征收率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水电、建筑产品和生物制品,按4%征收率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征收率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征收率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但征收率为5%的项目在两部委此次调整通知中并未涉及。
  国际上征收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只有一两档税率,当前我国税率层次过多,不仅增加了征管成本,也给一些企业带来寻租的空间,有些企业可能故意使用低税率来逃税避税。(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