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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再扩围 芜湖市2000余纳税人将受益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新政实施后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也可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据测算,芜湖将有2000余户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获益。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规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规扩大了享受面,将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范围,由查账征收企业扩大到包括核定征收在内的其他企业;还进一步扩大了优惠幅度,将享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据统计,芜湖市将有2000余户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获益,预计减免税额350余万元.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