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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国税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海西国税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4-3-5 18:30:39    类型:[地方税讯]    发布部门:[信息中心]  双击滚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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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州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夯实基础税源的监控与分析工作,进一步发挥纳税评估“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的作用,海西国税从五个方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一是做好光伏能源企业专项评估。针对光伏能源企业发展迅速、企业留抵税额居高不下的情形,为全面掌握光伏能源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和征管状况,海西州国税局专题安排部署了专项评估工作。成立两个专项评估小组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州39户光伏能源发电企业逐户开展纳税评估。主要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销项增减动态,收入支出的合理性、进项留抵的合规性、收入申报的准确及时性、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项目建设进展预期等方面采集统计相关数据,全面开展分析评估。

  二是明确评估重点。利用税源监控分析系统的监控功能,提取2012年增值税收入大于所得税营业收入差距在2万元以上的疑点纳税人33户,开展增值税与所得税的税收联评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清查工作。通过编写脚本语句从数据库提取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普通发票验旧税额大于征收税额纳税人97户。结合《海西州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个体税源清查工作,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发票验旧金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而核定定额相对较低或达不到起征点,或是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混合销售没有正确划分开具发票等征管问题。

  四是从细着手核查。通过税源监控分析系统,查询筛选出2013年连续几个月或1年内累计几个月验旧、代开发票销售收入超过申报销售收入未补税款或未补足税款的纳税人505户,主要核查纳税人定额是否合理、开票金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按规定认定或按适用税率征税、是否及时重新核定定额等征管问题。检查核实2013年一般纳税人取得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货物清单,未取得销货清单的一律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的作进项税额转出。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