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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近两年46万车主享车购税优惠

       来自湖南省国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以来,全省有46.3万户购消费者享受到国家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据相关政策规定: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两年来,全省国税系统积极落实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了其政策效益。一方面,纳税人的购车支出有所减轻,全省共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购税10.4亿元,惠及46.3万户购车消费者,其中2010年25.6万户,减免车购税4.17亿元。另一方面,汽车消费结构得到改善,2009年~2010年,全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征税数量占征税汽车总数的50.93%,比2008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

  此外,汽车消费需求也得到了提升,汽车产业发展壮大。2010年,湖南省的江南汽车、豪情汽车、长丰汽车等小排量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汽车77547辆,实现销售收入38.25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3.1倍、4.65倍。

(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