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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傅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4-3-4 18:48:40    类型:[专家观点]    发布部门:[信息中心]  双击滚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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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04日讯 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表示,税收法定原则在学术界讨论还是很多的。它指的就是国家征税要通过立法机关,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征收。在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当中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现在中国有18个税种,其中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税收立法是全国人大的法定权利,这3个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的15个税种,目前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的。这种做法在我们国家的税收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进入新的时期,人大确实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从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动刚才提到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立法条件比较具备的,要尽快推进。二是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我看到一些讨论,社会上比较关心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这方面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当中,也会注意听取社会上的意见。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