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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失业人员创业每年享8000元税减免优惠

      3月13日,记者从海口市地税局了解到,海口市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6类群体可享受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三年内每年可享受8000元税减免优惠。

  据了解,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惠及群体包括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一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