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经庭如:税制结构优化目标是降低商品税比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税制改革,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为税制结构优化确定了基本方向。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中以商品税为主体,比重接近七成,作为直接税的所得税和财产税比重只有三成左右。商品税作为间接税其优点是税负隐蔽、税源相对集中、收入功能较强和征收效率较高,但缺点也很突出,主要表现为收入调节功能弱,不利于公平,扭曲价格机制,稳定经济功能不强,出口退税负担重且容易引起国际贸易摩擦等。税制结构优化的目标是要逐步降低商品税比重,重视和发展所得税和财产税。
  
  第一,提升直接税比重,构建双主体税制结构。间接税和直接税分别侧重效率和公平,在保证财政收入条件下,间接税和直接税有机组合,实现功能互补,应逐步建立起商品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税制结构,使税制体系兼顾公平与效率,财政功能与调节功能能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改善商品税结构,完善商品税体系。完善增值税,发挥增值税财政功能和一般调节作用。拓展消费税的调节空间,发挥消费税对特定商品和特定消费行为的特殊调节作用。逐步取消营业税,建立完备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双层调节机制。将建筑物等进项税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实施增值税彻底“转型”,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分步实施“营改增”,并将增值税拓展到农业生产领域,通过对农业征税的特殊制度安排,实现城乡税制统一,最终实现货物和劳务税制的一致。在改革的进程中,逐步降低增值税税负,合并增值税税率档次。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拓展消费税应税商品范围,将社会经济发展中涌现的高档消费品、奢侈品和稀缺品纳入征税范围,发挥消费税收入调节功能;将部分容易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增加消费税应税品目,充分发挥消费税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理性消费的作用;伴随“营改增”实施“营改消”,将一些高档消费行为,如高档美容美发、高档夜总会、高级洗浴和高档休闲会所等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消费税。适当调整部分消费品的税目和税率。
  
  第三,调整所得税结构,健全所得税体系。规范企业所得税制,逐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消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征收。重点发展个人所得税,提升个人所得税地位。推进个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信息沟通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固定性、经常性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征税,将资本所得和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作为分类所得按次计算征税;按综合分类税制模式,结合个人家庭情况,合理确定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综合征收部分累进课征,简并税率档次,降低高税率,分类所得按比例征收;拓宽税基,减少税收减免项目;设计家庭申报制与个人申报制配合,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征社会保障税,完整所得税体系。
  
  第四,大力发展财产税,构建财产税体系。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财产税偏弱,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逐步壮大财产税,健全财产税体系。改革房产税。目前关于房产税改革探讨存在误区,大都关注其对房价的影响,忽视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税制建设的根本要求。征房产税,从税收原理层面看,是征税普遍性和公平性的要求,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从税制建设层面看,是建立财产税,完整税制体系和优化税制结构的需要,是塑造地方主体税种,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需要;从收入分配层面看,是调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需要。开征遗产税有助于社会公平分配,将拥有高额遗产者一部分财产归为社会所有,用以扶持低收入者的生活及社会福利事业,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性的分配循环,同时对抑制奢侈浪费具有一定的作用。

(中国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