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实防范和化解四类金融业务风险隐患
1月6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将化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作为2014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银监会表示,2014年将缓释平台贷风险、严控房地产贷款风险、防化产能过剩风险、防范理财、信托、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四类业务的风险、紧盯流动性风险、谨防信息科技风险、盯防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严格实施信贷违规问责和案件问责。
对于理财、信托业务,银监会表示,对于理财业务,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对于信托业务,要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及时披露产品信息。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建立风险“防火墙”。
对于非标资产的监管,目前市场上多有传闻。据多家媒体报道,银监会或于近期出台《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9号文”);据《财经》杂志报道,9号文内容可能包括不允许银行接受或者提供“隐性”或“显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禁止同业代付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中,正回购方将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
此外,据路透社报道,国务院已下发《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107号文”),目的是规范银行、信托、私募、证券化业务以及地方批的租赁、担保机构、网络金融的影子银行业务。107号文主要内容包括严禁过桥、通道、代持等绕8号文监管的业务模式,严禁非信贷科目放款,严禁帐外杠杆。此举目的在于限制银行的表外业务扩张,抑制影子银行的不良发展,防止银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
2013年12月30日,审计署公布政府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底,五级政府债务规模为27.77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15.89万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9.63万亿元)。评级机构穆迪认为,许多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规模已超出其偿还能力,中央政府可能需要向其提供额外的财政资源来提升其财政状况及偿债能力。不过,穆迪亦指出,上述负债水平仍处在可控范围。
对于防化产能过剩风险,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3年11月曾表示,银行业要将推动化解产能过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银行业转型发展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加快完善差别化信贷支持安排,加强和改进信贷管理,落实有保有控的政策要求;加快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在积极支持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加快完善工作机制,调动相关各方的积极性,确保中央政策落实到位。
2013年6月和12月,银行间市场出现利率攀升,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有接近监管层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流动性总体丰富,但不同机构的情况不同;央行不放松货币政策,确实会使资金成本上升,导致银行要求提供更高的理财或同业收益,将资金投向房地产和融资平台。但也要看到,这毕竟让银行有了更多的风险意识,对于监管也可以反思和改进。
(腾讯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