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贵阳市全面开展2012年度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兑现工作

根据贵阳市3个20万元扶持政策的规定,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享受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省级以下地方留存部分总计不超过20万元的税收奖励。目前,贵阳市2012年度微型企业的税收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已全面开展。

  2012年,贵阳市共发展微型企业5000户,带动就业27306人,拉动民间直接投资55128万元。其中有2480户微型企业产生税收,共缴纳省级以下地方留存部分税收219.83万元。为认真落实3个20万元扶持政策中的税收奖励政策,贵阳市认真按照《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税收奖励操作办法》的规定,采取微企办、财政、税务三方联合会审的方式逐一核查上报微型企业税收情况。经会审,贵阳市2012年度发展的微型企业中,共有2480户微型企业产生税收,共缴纳地方留存部分税收219.83万元。其中有1485户微型企业提出了税收奖励申请,涉及奖励金额208.93万元。市微企办及时将会审情况上报省微企办。

  10月下旬,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2012年度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税收奖励资金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下达省、市两级2012年度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税收奖励资金的通知》,明确省、市财政应负担的资金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纳入年终上下级财政结算办理。市微企办同时要求各区市县微企办立即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协作,及时开展税收奖励兑现工作。并制定了于11月底前完成兑现任务的工作时限。

  目前贵阳市各区(市、县)兑现微型企业税收奖励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