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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同业存单暂行管理办法

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同业存单暂行管理办法》,对同业存单业务予以规范。这是完善市场配置金融资源中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的关键步骤。

  《办法》规定,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其中,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

  中国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引入了大额同业可转让存单,但1997年被叫停。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此前接受腾讯财经采访时表示,未来三至五年,金融业改革有几方面的工作会加强推进。首先是推进同业大额可转让存单和企业可转让大额存单。这两种存单由市场来定价,使得规模比较大的存款定价市场化。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12月8日表示,利率市场化改革下一步的总体思路,就是要建立和健全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市场利率的形成机制,完善的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在具体的路径安排上,扩大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空间,逐步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的范围。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是推动同业存单。潘功胜同时表示,将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如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如果有一天人民银行不再发布存贷款基准利率,市场上的金融机构用什么做定价参考,所以建立市场基准利体系是利率市场化非常重要的一个基础条件。”潘功胜称。

  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在11月也曾表示,央行将以推出大额存单的方式来完善市场配置资源中的价格形成机制。大额存单可能先从面对金融机构,面对企业再面对个人的过程,逐步的提高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探索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有效的路径。

  在9月举行的四大行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国银行对外确认提交了第一批大额可转让存单的申请;中国建设银行表示已向监管部门进行了“试探性的申报”。该行副行长庞秀生表示,大额同业存单业务将会稳步推出,看好该项业务的前景。工行行长易会满亦表示,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将会先大额后小额。

  《办法》规定,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

  《办法》规定,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须具备以下条件: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已制定本机构同业存单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同业存单的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从存单的额度方面,《办法》规定, 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年度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腾讯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