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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7月1日起试点营改增
广西地税局网站7日消息,该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全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准备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要求,按照设定7月1日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要求,认真抓紧做好纳税户摸底、税负测算、财政影响分析、业务交接准备等各项工作。
广西财政厅公布消息称,根据该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总体安排,2月26~28日,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相关人士组成学习考察组,分赴安徽、江苏两省调研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情况。
据广西法制网报道,广西天峨县地税局12日也表示,当地按照设定7月1日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的要求,已开展调查测算,对营改增后的税源变化,以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进行分析,摸清税源底数,做好欠税清缴等工作。
今年2月,财政部网站消息称,非试点地区加入试点的积极性很高。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尽快加入试点,其他地方也表达了进行试点的愿望。
不过,今年两会期间发布的“预算报告”提出,“结合营改增进程研究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据悉这是分税制执行后,中央首次针对央地收入划分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目前,目前改革试点地区新征收的增值税部分最终都由中央全部返回给了地方,而不按比例分成。
财政部此前消息称,去年全国“营改增”试点共减税超400亿,上海财政局消息称,仅上海一地去年减税270亿。
(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