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康:房产税要加大推广
“中央强调的是进一步推进房产税试点改革,不要急于讨论房产税的全面铺开。”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现在应总结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经验,作出必要的信息披露,力求化解阻力,淡化疑虑与抵触情绪。
记者问:此前,有消息称,上海、重庆两市的房地产税试点成效不足,一是税收收入很少,二是并没有看到房价因此下调。对此,您怎么看?
贾康表示:其实这是一些非常表面化的认识。首先,住房保有环节上的税是按年征收的,在年底的时候,才好判断这一年可以收上多少税来。且这两个地方都不会太看重第一年能收多少税,因为这个税的成长性肯定没有问题。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这个税改最重要的任务还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要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但其未来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
记者:今年,房产税改革推进或将进入一个新阶段,未来它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
贾康:化解阻力,淡化疑虑与抵触情绪。我认为,我们的管理部门应该更开明,适当披露已搞了多年的物业税模拟“空转”试点的相关信息。其次,政府应该尽可能把关于未来改革的一些基本考虑做出必要的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吃定心丸。比如,清晰地传达给社会公众一个信息:以后所有社会成员的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计算下来的一定标准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被房产税覆盖的。我觉得这非常重要。
记者:在两会上,有很多关于房产税和地方财政改革并行的建议。您对此怎么看?
贾康:房产税的正面效应,如果从理论上分析的话,第一,可以使房地产业得到一个抑制泡沫、更健康发展的约束机制;第二,它可以给地方税体制打造一个财源支柱,以后它有望成长为一个地方税体系里非常重要的税种;另外,在现在中国社会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情况下,它加上了一个收入优化再分配的机制,就是住好房、住豪宅、拥有多套房子的这些人,实际上是收入高、支付能力高的人,他对公共财政收入要多做贡献。这些综合的效应当然需要这样一个制度在框架建立后,逐渐地丰满起来,充分把功能发挥出来。
以房产税为例,我认为税制改革在发展上还要充分考虑解决这个问题的艰巨性,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动试点地区方案优化,并讨论怎样积极稳妥扩大试点的覆盖面。在“十二五”期间,最好能够看到在中国的主要一线城市先后在这方面跟进。时间表是次要的,关键是先要认清改革的方向与逻辑,增加从大方向到实施路径的共识,充分开明地回应反对意见。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