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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超12万开始申报个税
本报讯(记者 程谟思 通讯员 曲明 李英杰)昨日,从市地方税务局获悉,1月1日起,本市开始受理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纳税人可到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或登录天津市财政地税政务网下载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表,通过网上申报、邮寄申报和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等方式,在2013年3月31日前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今年,为方便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2013年1月份征期后,地税部门将系统整理2012年度个人纳税申报情况,集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和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纳税人收入信息,在发放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过程中,与《税务事项通知书》一并送达纳税人。纳税申报结束后,对符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对未依法申报、申报不实或有偷逃税行为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地税部门指出,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将同一月份所得合并,按照合并后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如果两处已经分别扣缴税款,要从总额中减除相应月份两处已经缴纳的税款,就其差额申报补缴。市地税局个税征管系统显示,去年本市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获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为37万余人,相关信息总量379万余条。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