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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申报方式多样尽量错峰办税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颖川 通讯员/孙超)笔者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本月起,广州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进入第一个申报期。市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在12月份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11月所属期的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不再缴纳营业税。

  据悉,11月1日,广州市国税局成功启动广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开出全省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全市已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6.1万户。

  据广州市国税局介绍,增值税纳税申报每个月1至15日进行,如遇节假日按规定顺延。12月1日是广州市营改增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首个申报期的顺利启动,广州国税部门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前台综合事项受理、代开发票、发票发售等各类涉税事项;二是针对新认定的试点一般纳税人进行政策业务及申报操作的再培训;三是通过网站、微博、短信、宣传单张广泛开展宣传辅导工作;四是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申报专窗、辅导咨询专窗做好导税咨询和分流疏导等服务工作。

  国税部门预计,本月申报期将出现办税高峰。国税部门提醒纳税人尽量错峰办税,在12月10日前申报办税,避开申报高峰。同时,纳税人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申报,为节省时间,避免等候,除了上门申报,还可以采用储税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或使用办税厅的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申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