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税收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与时俱进的伟大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科学把握世界发展大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正确地判断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巨大理论勇气和高超的政治智慧,自觉提出的重大战略课题和战略任务。邓小平提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个文明都要抓。江泽民提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三位一体。胡锦涛第一次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使执政党又一次找到了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结合点。执政党的最高革命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但同时需要一个与现实结合的最低革命纲领。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过程,它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和谐社会,同时现在我们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和必然要求,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主义社会还应正确地处理好五大关系。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三、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任务
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是:切实保持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四、税收与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
上述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十项主要任务,内容全面,要求具体,回答了怎样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涵盖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同党和国家方方面面的工作都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同样,税收工作也是如此。
(一)税收的概念
所谓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职能一般是指事物本身固有的、客观存在的属性和本能。税收的职能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客观存在的属性,是内在于税收过程中的基本功能。税收具有三大职能。即:财政收入的职能,把分散在纳税人手中的收入集中起来,保证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经济调节职能,是国家通过征税,改变不同纳税人、不同经济部门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以及不同产品的盈利水平,从而对经济的发展产生某种影响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监督管理职能,是税收对整个经济生活和税收征纳情况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功能。
税收具有以下七项作用。即:筹集财政资金,保证政府基本、正常、合理的需要;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矫正社会分配不公,促进收入公平分配;规范和协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调节级差收入,公平税收负担,促进纳税人公平竞争;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交往的发展;监督经济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从上述对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十项任务和对税收的概念、职能、作用的分析,可以看出税收与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和谐社会的性质决定着税收的性质,税收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发挥的大与小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质量。(山东省平邑县地税局:姜运洲)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