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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外贸人才两方“牵线”堕入骗税深渊

         近日,市国税局稽查局破获一起虚开6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金额过百万元的出口骗税案件,其主谋高斌本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曾在外贸公司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却不满足于工资收入的现状,为求早日“致富”,“下海”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骗客户,骗出口企业,骗国家税收,谁知侥幸“成功”后等待自己的却是锒铛入狱。

  为骗税兄弟二人“唱双簧”

  2011年10月,市国税稽查局接到一封来自深圳的案件协查函,函中表明,青岛××通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通达公司”)曾为9户涉案企业虚开6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检查人员进行核查。

  在接案后,检查组首先与深圳专案组进行了沟通,证实下游9户企业均为壳公司,并没有真实的经营业务,而涉案公司的部分人员在逃,对于双方买卖发票的细节无法提供。通达公司为一中型外贸公司,规模较大,按照以往的经验来说,作案的几率不是很大,因此,检查人员决定采取不提前通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

  2011年10月31日,检查组来到通达公司进行检查,业务经理承认,涉案的发票是企业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为一位名叫高宁的人代理出口电路板期间取得的。为招揽客户,违规将这批业务作为公司的自营业务中办理了出口退税。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通达公司共为高宁代理出口电路板约合人民币684万余元。相关业务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所附6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653万余元,票面税额约111万元,为本案涉案发票。在货款出口后,通达公司违规将上述代理业务作为自营出口业务申报办理了出口退税110余万元。货物出口结汇并完成出口退税审核后,通达公司将结汇款和出退税以支票支付。收款收据显示的收款人为高宁。

  表面看起来,此案已经水落石出,可是检查人员却在公司业务经理那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公司与高宁的代理协议虽是本人签署,但是具体业务的落实却是高宁的堂哥高斌与公司接洽。检查人员决定先调查出资金流向,从外围调查确认责任人。经调查通达公司付出的资金支付到了大部分高宁和高斌的账户。并且高斌的账户还有向深圳个人账户支付资金的记录。据此检查人员确认,二人应是深圳虚开发票进入通达公司的最后经手人。

  专业知识反成犯罪参考

  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两个月后兄弟二人同时到案。确凿的证据面前,二人自知无法抵赖遂放弃抵抗交代了犯罪事实:2008年初高斌自某家外贸公司离职后,利用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打起了骗税发财的主意。为事后推脱责任,他指使其堂弟高宁找到了急于拓展业务的通达公司经理徐某。谎称有货源但没有资质,希望挂靠通达公司为其代理出口货物。经通达公司同意后,就与高宁签订了代理出口合同。此后,高斌又联系到有出口业务而无资质的王某和石某等人。在货物出口后,高斌按票面金额6.5%的标准支付43万余元向他人购买了6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发票交通达公司用于办理出口退税。货物出口结汇并完成出口退税审核后,兄弟二人从通达公司收款后,将货款转付王某和石某,将退税款据为己有。

  根据相关法律,相关部门对通达贸易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110余万追缴入库。而高斌的行为属于让他人为自

  已构成犯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目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罪,

  此次案件的稽查局的主要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因为存在着骗税的侥幸心理,在这次的案件中导致三方“三败俱伤”。可能前途无量的高斌锒铛入狱,与他合作为少缴税款目选择通过非正常渠道出口货物的中小型企业,以及通达公司赔偿了大量罚金而得不偿失,这也警示人们,切莫怀着侥幸的心理,走向一条不归路,在法律的权威面前,错一朝则错一生。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姜吉吉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