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收“过头税”涉嫌滥用职权

                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地方政府对企业征税、罚款就加大了力度。温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前5个月利润下降19%,但应缴税金总额仍增长1.9%,部分企业明年应缴税额已在今年被“预支”。

  “寅吃卯粮”式收税,今年收取明年的税,竭泽而渔的结果是企业越加困难,经济复苏更难指望,政府收税愈加困难。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当经济增速放缓,企业交税困难时,政府部门应当节省开支,减少“三公经费”,进而给企业减税、缓交税,让企业能休养生息。

  同时,这种“寅吃卯粮”式收税明显是违规、违法。征税是一种公权力行使的行为,而公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税务部门今年收明年的税收,就是一种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滥用权力的行为。而且,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搞“寅吃卯粮”式收税。财政部长谢旭人在江苏调研财政工作时称,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但绝不收“过头税”。国税总局局长肖捷在山西调研时称,今年以来,受经济增速下滑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增幅相应回落。在税收收入增幅回落的情况下,各地税务机关更要坚持依法征税,不收“过头税”。

  对收“过头税”,纪检、检察机关应当对其收税人员和主要负责人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这样才能防止某些税务部门领导和税收人员,为了迎合领导或者为了得到成绩和荣誉,不惜加重企业的税负。而且,以滥用职权罪治罪,也有利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企业因为逃税,税务部门可以对他们以逃税罪论处,税收部门滥收税,怎么就不需要刑罚处罚呢?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尹 慧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