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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非税收入实施“无纸化”收缴

        本报讯目前,新疆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收费项目已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实现“无纸化”收缴。2012年全区预计收缴非税收入突破500亿元。

  据介绍,目前新疆全区18个地(州、市)中,只有乌鲁木齐市和和田地区设立了专门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加之少数民族地区基层财力有限、更缺乏业务和技术人员,就必须充分发挥省级管理机构、人员和技术的作用。因地制宜,新疆开始探索省级统一制定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票据政策和收缴办法,省级统一投入软件开发和数据库建设资金,建立统一集中的收缴管理平台,这为全区进一步实现电子化收缴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奠定了基础。

  2011年1月1日,新疆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疆的网络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并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了“信息共享、票款同步、实时监控”,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缴费人可以共享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信息,实现了全疆联网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直达财政。全疆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收缴的资金量,实现了从2002年的1.77亿元增加到2011年471.97亿元的飞跃,今年可望突破500亿元。

  电子化收缴的核心是电子缴款书。电子收缴业务流程的控制,以财政部门授予执收单位电子缴款书号段为基础,在统一共享平台上流转和办理业务。无论执收单位业务如何变化,都必须以执收单位身份开具或产生电子缴款书,通过代理银行与财政、执收单位对账,确保票款同步,以票控收。记者从自治区交警部门了解到,实现了电子化收缴后,极大方便了缴费人。例如塔里木南缘且末的车辆在库尔勒市违章,违章司机凭交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在全疆任意一家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或者通过网银、自助设备、POS机等)都能进行缴费,而这项费用直接就可缴入财政,有效落实了交警罚没收入“罚缴分离”的有关规定,规范了交警罚没收入管理,提升了交警执法形象,也增加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记者在新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还注意到,在全区共享的信息资源里,有一个政策文件管理模块,这一功能全区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都能看到,改变了查找纸质文件依据的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将电子化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实现了资源共享。今后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方向将是在网络日益发达的社会环境下,逐步实现全社会对政府收费行为的监控。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杨晓程 徐辉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