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咨询
融资租赁业务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问:我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将租赁货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514号)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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