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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或年底推出 征税合理性引争议

          最近关于房产税,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不久炒得沸沸扬扬的“两湖版”房产税莫名刹车,余音未了,这两天又冒出了一个“房地产税”。房产税、房地产税,一字之差,可能有些人还以为是口误或者笔误,其实非也,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表示: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这是两回事。” 
  按照丛明的说法:我国房产税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房地产税最终会在全国实施。对于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丛明还专门解释说,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房地产税则不是为了调控。

  新税计算:按房子现值征税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是两种税,比如你2005年购买的一套房,当时花了50万元,而如今该套房已经涨到120万元,房产税要按照50万的原值征税,房地产税则要按照120万元现值征税。

  对收房地产税的目的,巡视员没明说,但有人猜测这或是“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解决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出让增加财政收入的现状”。可是,所谓征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或取之于富人用之于穷人,但这样会否将增加老百姓的负担?

  民间:房产税扩大需谨慎

  当前有识之士屡屡大声疾呼减税减负,以提振百姓消费扩大内需来拉动经济,然而,“房地产税”的提出,是否和这样的初衷又背道而驰了呢?

  当然,国税总局的巡视员的说法,并不代表一个新税种的诞生。在中国,这一权力属于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税务部门无权自定“房地产税”这一新税种。

  征税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不会这么随意。

  税务总局巡视员称将在全国实施房地产税,新税种之说引发各方争论。

  陈淮:有资产就要征税,这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各国皆然。但所有国家都有三条共同游戏规则:一是生活必要限度内的资产不征,二是只对资产增值的部分征,三是向资产所有者征。提议把房产税改为房地产税,这确是一个进步,终于知道增值的不是房,而是地。

  辽宁静听:你知道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吗?国税总局的专家知道,我们可能不知道。

  宋方成: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有了正解,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只是临时措施,房地产税立法之后,应该是将土地出让金中的土地使用费改为房地产税,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虽是一字之差,内涵却截然不同。现有的房产在土地使用期内无需担忧房地产税,价格也不会暴跌,新房的价格将会下降,因为每年要交税。

  邓浩志:国税总局解释了一通关于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一般人不懂这么高深的文字游戏,只会感觉到又准备变着法子征税了。如果说征税为了调控房价,那房价因征税出现了下调大家不会有意见,但如果征税后房价仍旧上涨,征税还有什么意义?

来源:重庆晨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