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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革须厘清五大问题

             煤炭资源税改革已经如箭在弦。日前,财政部网站刊发谢旭人《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文章称,要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将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

  这是去年资源税改革以来财政部首次表态将开征煤炭资源税。自2011年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后,煤炭资源税改革就被看作下一阶段资源税改革的目标。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也表示,要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炭税费综合改革。

  很明显,中央对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决心已定。有专家指出,煤炭资源税早晚会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这项改革已经到了不得不做的地步。尽管此项改革不会快速在大范围内推出,但是官方的这一表述可能暗示改革的时机已经到来。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煤炭市场疲软、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给煤炭资源税改革提供了有利时机。去年11月份以来,市场煤炭价格持续下滑,从中国煤炭价格指数看,2012年6月29日降至186.2点,比去年11月上旬的高点累计下降16.8点。以主要煤产地之一的鄂尔多斯(600295,股吧)为例,很多煤矿关门,特别是一些民营煤矿,越挖煤越赔钱。分析人士指出,随着经济的下行,煤炭需求持续萎缩,这造成煤炭滞销,进而引起煤企的资金链紧张甚至倒闭,这种负面效应也会传导到其他行业。此外,物价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全年通胀控制在4%的政府目标之内应该是可期的。

  地方财政普遍紧张也“倒逼”资源税改革尽快推出。因为资源税为地方税种,其收入归地方,煤炭推行从价计征后,资源税收入会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也会相应增加。在煤炭行业,以从量计征的方式征收,每吨煤炭的税收基本在3元左右,每年征收总额仅超过百亿元;若以从价计征的模式征收,假如按此前油气税改的标准,以5%的新税率测算,改革后的煤炭资源税收入应在数百亿元。

  虽然现在煤炭资源税改革是个好时机,但是仍有很多细节不得不引起重视,必须厘清以下五大问题。

  第一,在技术层面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的情况下,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出台还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当前,国民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稳固,回升态势还不稳定,回升格局还不平衡,回升过程中还存在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这也意味着资源税的开征时机可能还需要再考量。换个角度说,煤炭资源税改革能否出台有赖于经济复苏程度。

  第二,要适当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数据显示,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到了70%,煤炭发电提供了80%的电量,如果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设置过高的税率会提高企业成本上升,势必对电力、钢铁等下游产业产生较大影响。西山煤电(000983,股吧)集团的一位高管表示,以焦煤按5%的税率计算,从价计征后的税负可能是原来从量计征税负的5—7倍,“以目前盈利水平来看,企业完全有能力消化”,但“肯定会适当转嫁”。神华集团一位管理人员也透露,一旦推出的改革方案将煤炭纳入其中,并按照3%—5%的税率征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还是挺大的,尤其是成本这块”。有业内人士称,如果增加的那部分税负可以转移出去,企业一定不会牺牲自己的利润空间,因此,煤炭价格也会相应提高。

  第三,煤炭资源税改革能否缓解煤电矛盾还是未知数。目前看来,如果资源税扩展至煤炭领域,对于已经承担着亏损压力的电力企业来说,将是沉重的负担。届时,电荒可能会更加严重,随之而来的还有柴油荒。我国制造业很可能会遭遇巨大冲击。而且,令人困惑的是,当前煤炭价格一路走低 (最具代表性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自年初以来下滑超过20%),(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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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还是没能把火电企业从亏损的泥潭中拉上岸,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的火电业务整体依旧处于亏损状态。

  第四,资源税政策将不可避免对通胀产生压力,并很有可能传导至居民消费领域。资源税导致成本转嫁是市场经济发展必然的趋势,在没有政府监督作用下,资源税实际上是对下游消费者利益的剥夺。

  第五,资源税改革需要与其他政策配套,不能单兵独进,否则可能会有负面效果,这实际上与此前发改委大幅调升油价是一个道理。一旦开征资源税,显然会提高国内市场的成本,但同时国内又在提高出口退税,这相当于在国内征税去补贴国际消费者,造成了典型的政策抵消。如此,将会令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

  总之,在当前稳增长的背景之下,煤炭资源税改革需要统筹考虑整个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承受能力,并辅以其他配套政策跟进,防止由于处理不好,变成在广大普通老百姓身上“剪羊毛”。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