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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自台湾进口关税优惠26.3亿元
商报讯(记者 张慧敏)昨日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两周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在记者会上表示,两年来,两岸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并加速了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范丽青介绍,在货物贸易方面,根据内地海关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内地自台湾进口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的金额约为87.2亿美元,关税优惠约26.3亿元人民币;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在金融及非金融领域等多个服务业部门间的合作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包括有3家台资银行获准在内地筹建分行并已经开业,另有3家台资银行内地分行获准办理内地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有2家内地银行台北分行也已经开业。“目前,两岸投保协议和海关合作协议已经签署,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争端解决等后续协议的商谈也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相信随着ECFA的继续实施及后续协议的签署落实,将给两岸民众带来更大的利益。”范丽青表示。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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