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免两税 农贸市场年省百万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曾茜 陈晴)“菜贱伤农,菜贵伤民”,过高的流通费,让蔬菜瓜果在从田间地头到市民餐桌的过程中“身价”陡增。
记者获悉,为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减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从明年起,国内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将享受三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明年元旦起实行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两部门将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批发市场年省开支百万
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后,市民的“菜篮子”将有何变化?
“批发市场缴的税少了,可能会给我们相应的优惠,比方说降低租金等。如果成本降下来,自然会在菜价上有所体现。”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宏多蔬菜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少安表示,“不过,也不可能立竿见影,长远来说,是能起到一定的抑制物价的效果的。”
对此,老农民公司总经理欧宏卫也表示认同。“批发市场的开发商的运营成本降低后,整个产业链延伸下来,对菜价会有所影响。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批发市场所缴的税收总额中占比不大,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才是大头,所以影响有限。”
白沙洲批发市场财务部相关负责人杨经理曾透露,白沙洲一年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总共要缴150万元左右,对于批发市场一年上千万的费用而言,减免100多万元的税费对批发市场的影响并不大。
武汉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德祥也认同,这肯定能够降低农产品供应商和相关企业的成本,但菜价与天气收成等因素有关,短期来看菜价不一定能降。
他预测,今后,随着农业在我国产业中的比例逐渐降低,从业人口减少,菜价要想降下来比较难。而减税则有可能起到缓解菜价上涨的作用。
减税有利于提振经济
事实上,今年以来,针对农产品流通领域,武汉市已经开始免征蔬菜增值税。
对于此次政策加码,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屡次提出减免蔬菜流通环节中的各种赋税,这体现了减少蔬菜流通中的各种费用是一种趋势。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艾华曾表示,此次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可能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的成本。
不过记者看到, 此次政策的执行年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执行期为三年。对此王德祥表示,眼下经济不景气,此次减税还有提振经济的意味,“减税可缓解菜价上涨,进而缓解物价刺激消费,利于经济的回暖。”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