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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上海模式新增两档低税率

            据新华社电 昨(28)日,广东正式对外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相关实施细则:试点行业将延续上海“1+6”模式,税制安排将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预计全省将有13.8万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业内专家称,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的广东,地区GDP占全国1/8,进出口总额占全国1/4,纳入营改增“大盘子”后,将对营改增这项重大税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更好地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广东已确定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含深圳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原来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试点行业范围具体为“1+6”:“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 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初步测算,实施营改增试点后,广东的减税规模将达到数十亿元。此前广东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实施营改增试点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将有所下降。

  针对营改增在已试点地区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部分企业反映税收负担“未降反升”的问题,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说,应客观看待税制改革,不同类型的企业,体现在某个环节和纳税时点的情况均不相同,但从长远看,一旦进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最终都会实现整体减负。

  据了解,广东营改增的目标是,试点企业在基本消除重复增税的基础上,整体税负略有下降。对于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企业税负增加问题,曾志权表示,在调查核实后,除给予企业适当的税收优惠外,财政还将设置税收扶持专项资金对企业进行扶持,目前,有关配套政策正在抓紧制定中。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王凯蕾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