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税收50问 - 税收常识
税收常识
问: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包括哪些?
答: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按规定征收的税收和规费。
问:交税和交费有什么区别?
答: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除了要交税之外,还要交不少费,如走高速公路要交通行费、打官司要交诉讼费、考职称要交考试费等。费和税同样都渗透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二者是一回事吗?税和费虽都具有筹集财政资金的功能,但却有本质区别:一是征收主体和用途不同。税的征收主体以税务机关为主,纳入财政预算,用于社会公共需要支出;费则分散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经济部门征收,一般不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二是性质不同。税具有无偿性和稳定性,是纳税人向国家履行缴纳义务;税法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相对稳定。费则具有补偿性和灵活性,特定的费和特定的服务是对称的,且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问: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哪些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答:单位和个人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营业税。
凡在我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除以下两条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1.请问目前1988年版的印花税票是否仍可使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通知》(国税发〔2002〕37号)规定,自2001年起,每两年对印花税票进行一次改版。今后印花税票参照邮票印制和发行方式,将1988年版印花税票作为普票每年印制和发行,每两年改版的新票作为特种纪念票定量印制和发行,新版和老版票均可使用。
2. 外商投资企业既有出口销售收入又有内销收入的,请问出口收入是否应该计缴堤围防护费?
答:根据《重新明确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0]38号)规定:凡在穗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独资企业、外国企业均按年营业(销售)总额的0.09%计征堤防费。因此,中外合作合资企业不分内外销收入,均应按上述规定计缴堤防费。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