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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医生”偷漏税6500多万 与税务部门对簿公堂

 

 

 

          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记者获悉,化妆品行业的知名品牌“李医生”涉嫌偷漏税,与广州税务部门对簿公堂。税务部门认为,西婷公司作为“李医生”品牌产品的实际经营者和实际收益公司,通过其他空壳公司隐瞒销售收入偷税漏税;西婷公司则表示,其并不是销售“李医生”产品的唯一所有权人,不应该承担唯一销售主体的纳税义务。该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

  2007年5月至2008年8月,市国税局在检查中发现,作为“李医生”产品的实际经营者,西婷美容保健有限公司存在偷税漏税问题。西婷公司及其系列公司(包括尚杰贸易、尚盛贸易等7间公司)销售产品时隐瞒销售收入;以尚杰、清劲公司名义取得并抵扣虚开的以及销售方未按规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安排几大公司内部互开发票并进行虚假申报的手续来减掉税负,以达到偷税的目的。2008年11月,广州国税部门对西婷公司做出追缴税款连同滞纳金共计6513.74万元的处理。

  对此,西婷公司喊冤,认为其与7间公司之间的授权和经营关系是合法的业务往来关系,也都是“李医生”品牌的实际销售主体,“李医生”商标的所有权、已销售品牌产品分别为各涉案公司各自享有。西婷仅是“李医生”商标的持有人,而不是已销售“李医生”产品的唯一所有权人。“虽然各公司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确实出现违反税法规定、隐瞒销售收入的行为,但不能因此就认定各公司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偷漏税。”西婷公司代理人认为,不应该将本应由其他公司承担的补缴增值税义务强加于西婷公司。

  一审法院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并无不当,驳回西婷公司要求撤销该税务处理决定的诉讼请求。该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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