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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税局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治区国税局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治区国税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据统计,2011年,全区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53.32亿元,同比增加2.89亿元,同比增长5.73%,惠及全区2117户纳税人。

  其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有1672户,减免所得税为485.58万元;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有33户,减免所得税3.04亿元,同比增加1.72亿元,增长129.38%;享受过渡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额8.36亿元;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减免所得税41.33亿元。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自治区国税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辅导工作,广泛向纳税人宣传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和汇算清缴工作程序。同时,加强申报资料的审核,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审核制度,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加快办理速度。积极发挥税务师事务所在汇算清缴中的作用,引导纳税人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所得税审核、鉴证业务,进一步提高汇算清缴质量。(任恒君 牛建秀)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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