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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业税负将减轻

      导报讯(记者 曹凤芹)国务院7日发布《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通过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等手段,提高流通效率、保障商品质量、引导生产发展和促进居民消费。

  《意见》明确,要完善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扩大流通促进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公益性流通设施、农产品和农村流通体系、流通信息化建设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流通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意见》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优化银行卡刷卡费率结构,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

  济南大学现代流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葛金田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经济下滑的背景下,搞活流通能降低成本,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曹凤芹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