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2012年8月1日 星期三 专业财税咨询服务网络

           商务部7月31日消息,美国商务部近日公布对我国应用级风塔双反案的倾销初裁结果,对包括华锐风电(601558,股吧)(601558.SH)、天顺风能(002531,股吧)(002531.SZ)等多家企业实施多级倾销税率,税率范围从20.85%至72.69%。

  根据初裁结果,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天顺风能公司的倾销税率分别为30.93%和20.85%,重山风力设备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保定有限公司和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适用26.25%的倾销分别税率,其他中国企业的倾销税率为72.69%。

  此外,美商务部和美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分别于2012年12月16日和2013年1月31日做出本案倾销终裁和损害终裁。

  据美方统计数据,2011年我涉案产品对美出口金额为2.22亿美元。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王珺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