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部分文化类企业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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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具体方案是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逐步扩大到全国10个省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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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认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国家在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具体措施。此次征税内容和方式的改变实际上体现的是国家在结构性减税方面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的转型和调整。对于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文化产业来说,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这类企业的税费成本,还可以提高这类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2012-2016年中国文化产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2012-2016年新疆文化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2012-2016年福建省文化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2012-2016年长沙文化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2012-2016年济南文化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更多相关研究报告>>蔡灵认为,就具体征税情况来看,征税方式的改变并不是对文化产业内的所有企业都形成绝对利好。以影视类、新传媒为代表的现代文化产业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产业类的企业缴费额度是有升有降的,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只降不升。这一点主要是跟企业的利润率有关,如果企业的整体利润率相对来说很高,那么被征税的额度会较征收营业税时高出不少。所以,只有部分文化类企业才能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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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总监张砚霖认为,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在税费体制上的重大改革,充分表明了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决心,尤其是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征税方式改变之后能否对经济增长起到促进作用,能否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毕竟目前只是进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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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2012-2016年中国文化产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中提到,各地政府要想壮大文化产业,必须积极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首先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文化资源占有使用政策、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人才分配流动政策、投资融资鼓励政策,为文化产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来源:和讯股票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