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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申报表附列资料增加3%征收率

       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称,调整增值税纳申报表附列资料,增加3%征收率。

  税务总局在解答公告时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现应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中,无3%征收率的填写栏次,鉴于以上原因我们调整增值税纳申报表附列资料,增加3%征收率。”

来源:上海商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