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江苏省国税部门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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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将增值税起征点上调至国家规定幅度的上限。全省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达到70多万户,增加40多万户;超过起征点按月缴税的个体户由58万户减少到13万户。每年为全省个体经济减税近20亿元,月均减轻税收负担近2亿元,户均年受惠4394元。 二是根据中小纳税人的规模、属性、特点及需求,建立了符合中小纳税人需求特点的服务细分格局,免费提供统一的申报软件,通过定期群发电子税收快讯、建立以语音为主的自助服务体系等方式,为中小纳税人提供集群化服务。 三是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方面,改变以往以大企业为主要评定对象侧重于税收贡献度的评定标准,以税收遵从度为依据,不论企业类型、规模和税收贡献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可被评定为A级纳税人,并享受相应的税收服务。 四是简化、优化税收优惠申请流程,加快办理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审批或备案手续,减轻纳税人负担。自2009年起免收小型微型企业税务登记工本费,近两年已免收1360万元;自2011年起免收小型微型企业税务发票工本费,2011年共免收1.2亿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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