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台湾开审证所税草案

            早报讯 台湾周一开始审议备受争议的证券交易所得税(证所税)草案,这是台湾改革税制举措的一部分。

  据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报道,这一草案详细阐述了“双轨制”的征税办法,根据这一草案,投资者目前可以在两种缴税方式中任选其一:

  一种是当基准台湾证交所加权指数达到或高于8500点时,按照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来缴纳证券交易所得税; 另一种方式是按累积资本利得缴税,不考虑台湾证交所加权指数的水平。若这一草案获批,将于2013年生效。

  但双轨制将于2016年起到期,届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1%及以上的大股东、非证券交易所得净额在新台币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将适用于缴纳证券交易所得税。

  此外,证券交易所得税还将适用于当年度股票卖出规模在新台币10亿元及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

  自2009年以来,台湾一直未能实现预算盈余。若该证券交易所得税草案得以通过,将令台湾“税收”收入每年增加新台币100亿元(合3.3亿美元)以上。

  该草案的审议过程并未设定时间表,但台湾方面表示将力争在6月中旬前通过该草案。

  此前,因对证所税版本有不同意见,台湾前任“财长”刘忆如5月29日请辞。

 来源:东方早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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