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纳税人有望“减负”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俗称,其最大的好处就是可减轻纳税人的税负。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正在申报今年10月1日正式开始的增值税扩围试点改革。如果申报成功,一批纳税人的税负将减轻。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等。

  据上海财税部门统计,一季度,“营改增”试点使得相关企业整体减轻税负约20亿元。目前,已经有多个省市在申请“营改增”试点。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我省正积极争取10月1日正式开始的增值税扩围试点改革,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推进。(记者郁宗菊)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郁宗菊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www.12366taxvip.com 专业纳税服务门户 -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 51YES网站统计系统

          

 1、凡本网注明 “来源: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如有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纳税服务中心网”。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010-60368579
 5、投稿邮箱:12366tax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