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咨询
股票分红如何缴纳个税
问: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几个自然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企业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分红的情况经常发生,应该如何纳税?
答:纳税服务司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纳税服务司还介绍,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对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税。
问:对企业来说,由于汇率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的汇兑损益,是否应作纳税调整?
答: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根据实际汇率调整形成的汇兑损益,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等以外的部分,无论是否实现,均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作纳税调整。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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