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总局:股票分红应缴个税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其官网上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做出解答。纳税服务司指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税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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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其官网上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做出解答。纳税服务司指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税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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