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营改增试点地区 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范围进行明确。
对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范围,公告称,为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对于申报程序,税务总局强调,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于收入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免抵退税。
此外,税务总局还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与法定税率之间换算成15%的实际减免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