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动态

成都市地税局:房产税分两种形式计税

  4月25日,成都市地税局参加《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回答网友提问。

  据四川在线消息,针对网友的问题“投资性房地产如何缴纳房产税”,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计税依据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对自用经营性房产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房产原值的70%)。

  另一种是对出租房产实行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采用从价计征方式的,税率为1.2%,采用从租计征方式的,税率为12%。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