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调关税幕后故事:部委争议扩大进口

          记者 张斌 4月15日,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于当日起开始调整。

  上调高端滋补品、化妆品完税价,下调电子品税率,一加一减之间让人不禁想起2010年,商务部曾提出旨在扩大进口的相关政策,当时,消息人士透露,除了老生常谈的几个手段,“降低关税,尤其奢侈品降税”将成为一个新举措。

  这份酝酿一年半之久的方案,终于在这一日尘埃落定,呈现于众,显然已经不完全是“发起者”的构思。

  结局已然既定,分歧并未停止,再多的争论或许是下一个“故事”。


  台前

  2010年下半年,商务部就一直在酝酿支持扩大进口的政策。而这一政策也被定调为2011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期间的商务部的工作重点。

  之后,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多个场合都明确表示,要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在稳定出口增长、保持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同时,更加重视扩大进口,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

  关于扩大进口,大家首先想到的会是高新技术,重要的装备工业、环保产业,以及中国所需要的资源等领域。

  “至于税率的问题,我们也在做一些研究,等有了共同结果才能告诉大家。但是,就我个人来讲,我倾向于在这方面有进一步的考虑和推进的。”陈德铭曾在公开场合这样表示。

  2011年是颇为“精彩”的一年。

  原定于两会之后召开的“全国扩大进口会议”屡屡推迟,进口关税难撼的传言不胫而走。盛夏之际,商务部和财政部的“奢侈品关税之争”被媒体爆出。

  当年6月24日商务部在其官网上转发了一篇引用专家观点称应调降商品进口环节税的报道。有人认为这是商务部借专家之口“暗挺”降低关税。

  时隔一天,财政部官网上则转发了其旗下《中国财经报》的一篇题为《不应取消或降低奢侈品进口消费税》。

  此事件将“奢侈品关税究竟是否下调?”这一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围绕“部分奢侈品是否成为生活必需品?降税是否导致奢侈品降价?什么原因造成人们到国外购买奢侈品?降低奢侈品税,是否有利于扩大内需?”等问题,两队阵营里的专家针锋相对。

  相关消息消声匿迹几个月之久,直到2012年的两会之后,首届全国扩大进口会议才真正得以成行。

  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调整进口关税、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发出了进一步扩大进口的明确信号。3月30日,国务院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扩大进口问题,中国历史上首次研究如何扩大进口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

  这次会议确定了调整关税的总原则,以暂定税率的方式,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进口关税,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降低初级能源原材料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

  4月15日,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将所调整商品的税号公之于众,化妆品税率不变,仍为50%,但部分化妆品的完税价格却有所上调;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的税率有所下调;食品、饮料、箱包及钟表的税率则保持不变。

  这成为我们看到的句号。


  幕后

  海关的15号文件成为降税之争盖棺定论式的结局,其幕后的故事良多。

  2011年初,商务部下属多个厅局即对东南沿海省份进行了密集调研,确定出一份涵盖了百种进口商品的减税目录,准备在首次扩大进口会议上抛出。

  一位消息人士称:“最开始的方案包含两大类产品,第一类是中高档消费品,其次是现在看到的关税有所下调的商品。方案的设计初衷是扩大进口,促进消费。”“在相关几个部委协调的过程中确实阻力比较大。”他说。

  备受关注的扩大进口会议最初的预定时间是2011年的两会之后,随后被拖迟到6月份。“当时我们得到的消息就是扩大进口会议要降格举办,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改成部级会议。”上述消息人士回忆。

  到了六月份的时候,又被媒体爆出“两部委的降税之争”,当时确实正值协调之际。“其实那时,商务部内部也出现了分歧,对于降税与否出现了两种声音。”另一位消息人士坦言。

  另一种声音的主要思路是,不要降低终端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应该更多关注资源材料以及国内自身还不能生产的技术设备型产品。

  当时为什么提出的是临时降税,主要考虑到的是WTO多哈回合谈判,这已经被大家认定为前景黯淡的谈判。“多哈”中比较僵持的一个问题涉及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欧美国家提出,中国已经加入WTO十年了,应该进一步自主降税。

  目前,中国的关税总水平将从9.9%降低到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

  发达国家希望中国将工业品的平均税率降到5%-6%。“中国目前将平均关税降低3个点也是可以承受,但是在多哈谈判中的现实情况是发展中国家是绑定在一起的,形成的局面是要么一起扛,要么一起降。如果中国自主降税就会打破这种平衡,给本就举步维艰的多哈谈判雪上加霜。”第二位消息人士说:“所以就提出了采取临时降税的措施,这是被国际规则允许的,临时降税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如需要可以再延长。”

  这样的降税思路基本被两个部委所认可,在最终版的降税目录中砍掉了中高档消费品,而且提高了其完税价格。“中高档消费品的税率,除了关税还有增值税、消费税,也就是即使降了关税,你和香港、迪拜等这些国家还是有差价,只要有差价存在你就不能阻止代购、走私以及到国外消费等行为。”财政部一位人士给出这样的解释。

  尽管这样的理由并不能得到商务部人士的认可,“这就要看差价区间了,因为代购、代运一级国外购物也要产生费用,如果这个费用小于或者等于差价,那么大家应该会把消费留在国内”。但,结局已经既定。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张斌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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