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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调整的是进境物品完税价格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

  据新华社电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16日说,近日海关总署公布和实施的第15号公告对进境物品进行了细化归类,对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进行了调整,但并未涉及进口物品税率的调整。

  该负责人说,2007年我国对进口物品税率有过一次大范围的调整。此后,我国对某些产品的税率也有一些调整。15号公告反映了2007年至该公告发布前被调整过的税率,这些税率实际上已经被执行了一段时间。15号公告调整了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记者了解到,此次海关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的调整为2007年后的第一次大范围调整,以后海关将缩短对进境物品完税价格的调整时间,以便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国际市场价格变化。

  该负责人表示,海关根据某类产品在国外市场上主要品种的价格,确定一个“中间偏下”的价格为其完税价格。“眼霜、燕窝的国际市场价格一直在上涨,它们的完税价格就有比较明显的上调;而电子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呈下跌趋势,其完税价格也就有相应的下调。”该负责人说。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