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刘君利) 本报从甘肃省税务部门获悉,截至去年年底,甘肃省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达到982户,累计减免税收242.8亿元,有效地提高了企业扩大生产的积极性。
近年来,国家根据西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情况,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经济发展、培植税源的优惠政策。甘肃省各级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将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到位,全力服务地方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此举不仅支持了重点企业的改革,而且加快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了企业再投资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在甘肃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全省地方税收规模由2000年的35.77亿元扩大到去年的276.1亿元,年均增长19.4%,并且保持了连续102个月的均衡增长。
据了解,今年甘肃省将积极利用资源税作为地方税收的政策,及时向甘肃省政府提出调整的建议,努力研究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积极建议调整房产税扣除余值,保护好资源,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同时,按照税收属地征收管理和税收与税源相一致的原则,积极争取将过境甘肃省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管道运输业实现的营业税由过境甘肃省的地税机关负责征收,并着力改变所得税汇总缴纳为属地缴纳,努力在政策范围内降低所得税税负,支持地方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