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

还是毛毛雨 房产税试点慢扩容

   记者 陈哲 刘峰在3月23日收到朋友一条短信:上面发文要扩容房产税试点范围,京深津可能有动作?他回过去说,“问题不大”。

  就在前一天,国务院颁布通知,要求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二轮试点花落谁家,征收办法有何调整,成为舆论猜测的焦点。

  刘峰在国内一线城市拥有十多处房产。这是六年前他自创房产中介公司后一直在投资的领域。不过,从2010年开始,他已经将重点转向大宗商品市场,除了2011年在上海朋友处买了一套800万的新房,老房子卖掉了3套。

  保有环节的房产税试点,给他在上海的那套新房,增加了2万元的成本,但按市价算,这套房子的升值空间已经超过50万元。而他估计,试点推进到存量房征收这步,至少还有三五年时间。“不准备买房子了,除非有很好的机会。”刘峰说。

  沪渝盘点

  上海和重庆自2011年1月底推开房产税试点工作至今一年有余。从征收总量上看,似乎并不乐观。

  今年2月,上海市财政局公布的2011年财政报告,当年上海房产税达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2012年上海房产税预算为22.5亿元,与201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按照坊间的测算,上海22亿房产税中,真正从住宅征上来的不过3亿元,其他部分都来自非住宅类房产,而后面一部分,一直属于上海的征收范围。

  据重庆市官员披露,过去一年中该市符合征税条件的约1万套住宅,占住宅总量8%左右,包括3000多套别墅和7000多套高档公寓。这些房子中的97%都缴了房产税,共1亿元。

  重庆去年全年土地出让金为820亿元,财政收入2900亿元,房产税在后者中的占比仅为0.04%。同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为1510亿元,房产税增量在其中比重同样微乎其微。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国务院参事刘恒将这一数据,归结为沪渝房产税征收办法的课税对象小,税率低。

  沪渝两地的税率分别为0.4%-0.6%和0.5%-1.2%,征收对象上,重庆的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所有房地产,且按照人均面积作起征点考虑,并对房产税基有七成折扣。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调控因素,限购政策和房产税几乎同时推出,使得作用力重合,征收效果不明显。”刘恒说。

  按照财政部的说法,恢复房产税的目的有四个: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现在看两个地方出台的房产税效果,"健全地方税体系"在形式上完成了,"调节住房需求"有限地体现,对"收入和财富分配调节"、"对经济结构和土地节约利用的引导",暂时还没有落实。”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说。

  扩容猜想

  国务院3月22日下发通知,批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随即,关于房产税试点扩容城市的猜测甚嚣尘上,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都在此列。

  针对近期有关广州、深圳将进入房地产税试点范围的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这些都是传言”。他指出,2011年沪渝两个试点城市的征收对象和方式都不一样,但均取得较好成效。“接下来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经验,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地扩大试点范围”。

  据了解,财政部、国税总局此前一个月对沪渝二地试点情况进行调研和总结,相关部委及国家高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商议,尚属“进行时”。地方对房产税的公开态度似乎有些模棱两可。比如北京官员称,尚无安排,正在准备基础工作。

  事实上,与房产税征收将全面铺开一样形成共识的是,其取代限购或土地财政,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资深地产人蔡为民(博客,微博)表示,就目前而言,尚面临税率的制定、征收对象的确定等实质性的问题,以及到底按照怎样的标准来征收,是按照房产价值还是面积来征收,则还需进行测算和调研。

  复旦大学住房研究中心陈杰预计,第二步向全国主要城市铺开住宅的房产税征收试点,但为减少阻力,还会是局限在部分增量或大户型。第三步可能会是试点城市中加大住宅房产税的课税覆盖面,即人均免税面积降低,税率保持基本不变。最后,随着原有存量住房不断进行新交易,增量逐步与存量进行并轨,最后双轨制取消。“这最后一步如果自然过渡,会耗费很长时间,政府可能会通过一些政策来加速这个进程。”

  刘恒说,“限购政策调整以后,要靠税收去弥补,这时房产税的真正作用才能发挥。限购政策本身总要放开,在此之前,房产税应该加紧开始设计,并进行空转模拟实验。一旦限购政策松动以后,这一手段就要赶紧跟上。房产税在十二五期间必然会走向成熟。”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陈哲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