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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家庭征应有推进时间表

           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新闻链接)

  按家庭征个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也一度成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极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今年的议案是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改变现在以个人为单位征税的现状。他认为,家庭是一个经济整体,家庭经济负担制约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家庭经济负担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实际支出情况,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收个税,体现了税收政策的公平与合理性。作为一种收入调节方式,征收个税的目的就是为了“削谷填峰”的目的;而按个人征收的话,却忽视了其整个家庭的情况。比如一个人的月收入可以达到一万元,但由于其家中其他三人没有收入,那么平均下来每人就只有2500元,达不到交税的标准,这无疑起到了变相的补助作用。

  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和不调,都不叫改革,因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怎么调,都有它约定俗成的东西,都有规制。杨宜勇认为,个税从过去的分向征收向综合征收,这样可能才叫改革。作为一种政策性善意,只有及早落实才会成为惠民行动,否则就只能停于纸面,流于理论,成为久等的期盼。

  技术层面的问题其实并不困难,关键检验着改革的勇气和决心。虽然个税按家庭征收已经没有认识上的分歧,但“技术壁垒”成为此项工作迟滞不前的“拦路虎”。个税改革没有纳入2012年的工作计划,所谓的技术准备也就被消弭于无形。对于改革,勇气和决心比技术更为关键。只有具有坚定的决心和勇气,才能在技术层面上取得突破。

  改革不能被动和拖延,在关系到民生福祉的事情上,具有主动和积极的姿态,才是“以人为本”的题中之义。晚改不如早改,动起来总比不动好。事实上,技术上的问题可以通过实践和试点很好地执行,就像房产税征收一样,一旦动起来就会有收获。

  “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应有时间表,这才能让这一善意从“梦想落实到现实”。技术准备到什么时候,才能成为技术实施,对于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当有一个明确的交待。明确的时间表,能起着促进改革的作用,自我加压才有动力来源。如果用“技术难题”作为延滞改革的理由,最终受伤的,除了政府公信还是社会大众。


 来源:华龙网 (文/堂吉伟德)

(中国纳税服务中心)